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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知識點:動產(chǎn)所有權的特殊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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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先占,就是以所有權人的意思占有無主動產(chǎn)。先占人基于先占行為取得無主動產(chǎn)的所有權。
?。ǘ┦暗眠z失物
所謂拾得遺失物,是指發(fā)現(xiàn)他人遺失之物而實施占有。
1.拾得遺失物后,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fā)布招領公告。
2.遺失物自發(fā)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3.拾得人雖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卻可享有費用償還請求權,在遺失人發(fā)出懸賞廣告時,歸還失物的拾得人還享有懸賞廣告所允諾的報酬請求權。
?。ㄈ┌l(fā)現(xiàn)埋藏物
對于發(fā)現(xiàn)埋藏物并實施占有者,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guī)定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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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附是附合、混合與加工的總稱。原物經(jīng)過添附而成新物,所有權仍為一個,因而需要確定添附之后物的所有權歸屬。
附合 | 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結合,構成不可分割的一物 | 動產(chǎn)附合于不動產(chǎn)。不動產(chǎn)所有人取得附合之物所有權。 |
動產(chǎn)附合于動產(chǎn)。(1)非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須費過巨者,各動產(chǎn)所有人,按其動產(chǎn)附合時之價值,共有合成物;(2)附合之動產(chǎn),有可視為主物者,該主物所有人,取得合成物之所有權?!?/td> | ||
混合 | 所有權不屬同一人的動產(chǎn),相互混雜,難以識別或分離 | 確定所有權時,準用動產(chǎn)附合之規(guī)則?!?/td> |
加工 | 在他人之動產(chǎn)上進行改造或勞作,并生成新物的法律事實 | 通過對一項或數(shù)項材料加工或改造而形成新物之人,只要加工或改造的價值不明顯低于材料價值,即取得新物所有權。新物所有權取得,材料之上的既存權利即消滅?!?/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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