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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易錯題: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12/25 15:10:46 字體:

想要在2021年順利通過中級會計職稱的考試并不在于你的想象,只在于你的行動,你做了什么,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結果就會給你什么,現(xiàn)在努力還來得及,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易錯題已經準備好,加油吧!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易錯題

多選題

根據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某普通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發(fā)生的下列情形中,可以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決議將其除名的有(?。?。

A、合伙人孫某在合伙企業(yè)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B、合伙人王某未履行出資義務  

C、合伙人李某喪失償債能力  

D、合伙人張某在執(zhí)行合伙事務中有侵占企業(yè)財產的行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
【解析】

關于除名,《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③執(zhí)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發(fā)生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事由。

只要有堅強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會有能耐、機靈和知識。從來沒有一種堅持會被辜負,當你備考中級會計職稱懊惱的時候,跌倒的時候,一定不要輕言放棄,正保會計網校與你一起負重前行!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a target="_blank">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登錄后點擊“專家點評”即可查看。網校會在每周五(節(jié)假日除外)為大家進行中級會計職稱各科目易錯題匯總,持續(xù)更新,敬請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還可以到課程答疑板提問。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易錯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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