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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票據權利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6/17 19:18:49 字體:

路在自己腳下,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方向。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整理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學習從今天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開始!

甲受乙脅迫開出一張以甲為付款人,以乙為收款人的匯票,之后乙通過背書將該匯票贈與丙,丙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與丁,以支付貨款。丙、丁對乙脅迫甲取得票據一事毫不知情。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甲有權請求丁返還匯票

B.乙不享有該匯票的票據權利

C.丙不享有該匯票的票據權利

D.丁不享有該匯票的票據權利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根據規(guī)定,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惡意取得票據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因此選項B的說法是正確的;凡是無對價或無相當對價取得票據的,如果屬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據權利,但票據持有人必須承受其前手的權利瑕疵。如果前手的權利因違法或有瑕疵而受影響或喪失,該持票人的權利也因此而受影響或喪失。本題中,丙是接受贈與取得的票據,此時受前手乙的權利瑕疵影響,不享有票據權利。

經濟法科目特點

考試時長:120分鐘

考試時間:18:00-20:00 

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考試特點:經濟法知識點多、雜、細、枯燥,說是簡單,但是真的記憶起來還是比較難的。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分為兩大部分,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經濟法部分理解容易、考查直接,只是對考生的記憶力提出了挑戰(zhàn);稅法部分考查計算較多,需要考生生活學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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