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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jì)法》每日一練: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3/10/30 08:43:50 字體:

  單選題

  甲于2012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A、2014年3月27日

  B、2014年3月22日

  C、2013年3月27日

  D、2013年3月22日

    

  點擊進(jìn)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專家點評>>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財務(wù)管理》(2013-10-30)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中級會計實務(wù)》(2013-10-30)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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