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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審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衡陽考區(qū)的(含衡陽市、衡陽縣、衡南縣、衡東縣、衡山縣、南岳區(qū)、祁東縣、常寧市、耒陽市)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查詢中級成績全科合格顯示為'是',初級各科顯示60分或以上,查詢網址:)。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4年1月13日-1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點:衡陽市財政局會計科一樓辦事大廳(衡陽市華新開發(fā)區(qū)解放大道30號)。聯(lián)系電話:8867601;8867646
三、資格審查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二)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三)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專科學歷;
2.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3.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yè);
4.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5.取得博士學位。
四、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考試登記表》(見附件,必須使用A4紙雙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三)本人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yè)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湖南省教育廳教科院出具紙質認證報告;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考試登記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和報名序號)。
五、其它事項
(一)滾動考試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當年年底(需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衡市財政局網站()的公告通知。
附件:
2、2013年初中級考試登記表填寫樣表及資格審查常見問題解答.doc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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