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丹東考區(qū))合格證書發(fā)放的通知
各單位及領證考生:
2018年度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定于近期發(fā)放,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 發(fā)放時間
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 領證需攜帶的材料
(一)查找合格人員的姓名及對應序號;
(二)填寫完整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1份。此表須用A4紙打印,分別由單位和主管考試部門(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張兩寸照片、填寫完整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到市財政局會計科,地址:丹東市振興區(qū)六緯路8號,丹東市總工會沿六緯路往江邊方向前行約50米,聯(lián)系電話:2211236)在表上加蓋公章后再進行辦理;
(三)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的原件;
(四)提供近期免冠彩色同版二寸證件照片1張(3.8cm×5.1cm),1張貼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五)因故不能本人領取資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以及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3,授權委托書背面復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
三、 領證地點
地點: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丹東市人事局)七樓705室;
地址: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月亮島西行1000米左右。
咨詢電話:13842530988請工作時間撥打
咨詢?nèi)耍撼跫t毅
四、 其他事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九條,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依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nèi)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附件1:《2018年度中級會計合格人員名單》(請進官網(wǎng)查看)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nèi)容不斷變化與調(diào)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中級會計職稱證書領取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nèi)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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