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的分類是根據(jù)其特定的性質和用途來確定的。根據(jù)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和中國會計準則(CAS),金融資產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為了短期買賣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其目的是獲取短期利潤??晒┏鍪劢鹑谫Y產是指非交易性的、長期持有的金融資產,其目的是獲得長期投資收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資:指有明確到期日且打算持有到到期日的金融資產,其計量基礎是以攤余成本計量,但也可以選擇以公允價值計量。
3. 貸款和應收款項:指公司發(fā)放的貸款和應收款項,其計量基礎是以攤余成本計量。
4.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指公司既不打算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其計量基礎是以公允價值計量。
確定金融資產的分類需要綜合考慮其交易性質、持有目的、到期日和計量基礎等因素。同時,公司還需要根據(jù)自身的經營特點和財務報告需求進行合理的分類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