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同時履行抗辯權和后履行抗辯權的區(qū)別是什么?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正小保 2023/07/30 09:38:36  字體:
同時履行抗辯權和后履行抗辯權是中級經(jīng)濟法中兩種不同的抗辯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債權人主張其權利時,債務人可以以其還未履行的義務作為抗辯理由。這種抗辯權利的特點是,債務人在債權人主張其權利之前就可以主動提出抗辯,以阻止債權人的主張。

后履行抗辯權是指當債權人主張其權利時,債務人可以以其已經(jīng)履行的義務作為抗辯理由。這種抗辯權利的特點是,債務人在債權人主張其權利之后才能提出抗辯,以減少或消除其應承擔的責任。

因此,兩者的區(qū)別在于提出抗辯的時機不同。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之前,債務人可以提出抗辯;而后履行抗辯權是在債權人主張權利之后,債務人才能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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