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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審判程序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喵喵怪 2020/02/26 15:30:55 字體:

不是井里沒有水,而是你挖的不夠深。不是成功來得慢,而是你努力的不夠多。為了能順利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一定要堅持聽課練習哦!

經濟法知識點

●經濟法知識點:審判程序

1.第一審程序分為:普通程序、簡易程序

(1)普通程序:開庭審理一般都公開進行,但涉密除外。  

(2)簡易程序:

①只能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適用;

②獨任審理,可隨時傳喚當事人、證人。

2.二審程序(又稱上訴程序),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審判監(jiān)督程序

(1)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2)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要想成為強者,決不能繞過擋道的荊棘,也不能回避風雨的沖刷。今天的知識點大家都掌握了嗎?溫故而知新,在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不要忘記對學習過的知識進行復習,這樣才能完全掌握中級會計考試的所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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