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10/31 11:00:06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結束,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備考準備,打好基礎,網校全面啟動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網上輔導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源泉扣繳適用非居民企業(yè)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就其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
應稅所得及應納稅額計算 扣繳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征收率
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y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參加當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1)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不足1年,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且已經結清稅款;(2)匯算清繳期內已辦理注銷;(3)其他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不參加當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納稅地點 (1)居民企業(yè)以企業(yè)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另有規(guī)定除外;(2)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納稅方式 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yè)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納稅年度 納稅年度自公歷至止。
納稅申報 企業(yè)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yè)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


點擊查看原帖>>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