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4年中級會計師備戰(zhàn)正當時,為幫助考生進行有效練習迅速掌握知識,正保會計網(wǎng)校已開通2014中級會計職稱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按章練習”模塊(立即體驗>>)。另外,網(wǎng)校學員在論壇和全國學員進行互動,大家一起鼓勵、一起進步!以下是網(wǎng)校學員為大家分享的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合同中附條件與附期限的區(qū)分
附條件與附期限都是屬于合同的附款,但兩者是有明顯的區(qū)別的。
作為條件的附款必須是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如果不屬于將來或該事實是確定要發(fā)生的,則不能成為條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將來確定的事實的到來為前提的,如果不屬于將來的或不是確實的事實,則不能成為期限附款。
假設(shè)甲、乙之間約定,如果簽證下來,我的房子就賣給你,這就屬于附生效條件的行為,因為簽證是將來的事情,能否簽下來是不確定的,所以應該是在條件成立的時候,行為才生效,該合同屬于附條件的合同。
對于附期限的合同,假設(shè)甲、乙之間約定,在12月1日的時候甲出國,屆時甲就將房子賣給乙。這里確定了發(fā)生的時間,因此在期限屆至的時候,這個買賣行為就生效了,該合同屬于附期限的合同。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