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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現在開始備考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又怕教材變化大,應該先學哪一科合適?
相信這是現在想要備考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們都很關心的問題,為此,正保會計網校教研團隊根據財政部等部門出臺的一些新政策,預測了2021年中級會計考試教材變動情況。希望對各位考生在備考時產生幫助。
首先,《中級會計實務》預計會有兩大變動:
一是,政府會計,根據會計司發(fā)布的“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第1號》的通知”中第二條“關于事業(yè)單位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處理”,可能會對2021年的教材有影響。對應2020年教材的位置,即:第十八章 政府會計 第二節(jié) 政府單位特定業(yè)務的核算。
二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2020年教材刪除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兩章,預計2021年有可能會加回來,并且按照新修訂后的準則編寫。
其他內容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會變化。
其次,《經濟法》預計同樣會有兩大變化,同時還有兩項需特別注意:
變動一,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yǎng)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我們教材第一章涉及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第五章涉及擔保法、合同法的規(guī)定,這兩章因受民法典頒布的影響,明年教材會進行重新編寫,同學們想提前入手學習的話,可以直接按照民法典相關內容學習。
變動二,民間借貸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關于修改《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決議”中將第二十六條修改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這意味著我們之前熟悉的24%、36%等年利率退出歷史舞臺。
除此之外還有兩項特別注意:
注意一,新《證券法》的實施表明我國證券公開發(fā)行將全面推行注冊制,結束證券發(fā)行的核準制,目前正在穩(wěn)步推進中。
注意二,增值稅法律制度和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的相關優(yōu)惠政策每年都會略有調整,建議先按照新的政策先學習對應的計算內容即可。
最后,《財務管理》預計沒有較大的章節(jié)和內容調整,可以參考2020年教材內容進行學習。后續(xù)若有其他預計變動信息,會及時通知大家。
所以,綜上所述,想現在開始備考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可以先學財務管理科目,至于其他兩科若想提前準備,可以避開相應的變動章節(jié),先學不變的,同時,不變中的重點章節(jié)可以作為優(yōu)先學習的重點。
現在備考2021《中級會計實務》可以先學第四、五、六、八、十一、十三、十五、十七章,查看詳情>
現在備考2021《經濟法》可以先學第二、四、七、八章,查看詳情>
現在備考2021《財務管理》可以先學第第五、六、七、八、十章,查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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