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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本票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1/03 16:35:05 字體:

叮咚~叮咚~叮咚~2017年的鐘聲已經(jīng)敲響,不要迷糊了,清醒清醒!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可以提上日程啦!正保會計網(wǎng)校專門為大家準備了《經(jīng)濟法》第四章的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復習哦,不要浪費網(wǎng)校的辛苦哦!今天我們17來學習知識點:本票。祝大家學習愉快!

【知識點】:本票

(一)本票概述

1.本票的概念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jù)。我國《票據(jù)法》規(guī)定的本票,是指銀行本票。

與匯票相比,本票具有下列特征:

(1)本票是自付證券。本票基本當事人有兩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2)本票無須承兌。

2.本票的種類

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xiàn)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xiàn)金。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1萬元和5萬元。

本票的種類

3.本票適用匯票的有關規(guī)定

除特別規(guī)定外,本票的背書、保證、付款行為和追索權的行使,適用匯票的有關規(guī)定。

(二)出票

本票的出票與匯票一樣,包括作成票據(jù)和交付票據(jù)。本票的出票行為是以自己負擔支付本票金額的債務為目的的票據(jù)行為。

1.本票的出票人

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并保證支付。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jīng)中國人民銀行當?shù)胤种信鷾兽k理銀行本票業(yè)務的銀行機構。

2.本票的記載事項

本票與匯票一樣,本票的記載事項也包括絕對應記載事項和相對應記載事項。

(1)本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本票的絕對應記載事項包括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

①標明“本票”字樣。這是本票文句記載事項。

②無條件支付的承諾。這是有關支付文句,表明出票人無條件支付票據(jù)金額,而不附加任何條件。

③確定的金額。

④收款人名稱。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簽章。

(2)本票的相對應記載事項。本票的相對應記載事項包括兩項內容:

①付款地。本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付款地。

②出票地。本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為出票地。

(三)見票付款

1.根據(jù)《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銀行本票是見票付款的票據(jù),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銀行本票后,隨時可以向出票人請求付款。

2.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提示本票的,出票人必須承擔付款的責任。如果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限不獲付款的,在票據(jù)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可持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3.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由于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據(jù)上的主債務人,對持票人負有絕對付款責任,除票據(jù)時效屆滿而使票據(jù)權利消滅或者要式欠缺而使票據(jù)無效外,并不因持票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其行使付款請求權而使其責任得以解除。因此,持票人仍對出票人享有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只是喪失對背書人及其保證人的追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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