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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微筆記: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4/04/16 09:40:15 字體: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日-30日,考試時間為10月25日、26日。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

1、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但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

2、根據登記注冊地標準和實際管理機構標準,把企業(yè)分為居民企業(yè)和非居民企業(yè)。

納稅人
判定標準
征稅對象
居民企業(yè)
1)依照中國法律、法規(guī)在我國境內成立的企業(yè)。
2)依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
應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在我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yè)
按照外國(地區(qū))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是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yè)。
非居民企業(yè)就來源于境內的所得和雖來源于境外但與境內機構、場所有實際聯(lián)系的所得,在我國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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