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答疑周刊(12期)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3/07/13 14:10:00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應戰(zhàn)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我們要有堅定的毅力和必勝的決心!正保會計網校為你特意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答疑周刊,在中級會計職稱備考路上,網校與你同行!

202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答疑周刊

202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答疑周刊

【答疑周刊第12期】

索引:

1.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是否需要在報表中確認

2.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

3.最佳估計數(shù)的確定

4.虧損合同的會計處理

5.與重組有關直接支出判斷

1.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是否需要在報表中確認

(1)或有負債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不能在報表中確認,但應當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有關信息。

(2)或有資產不符合資產的確認條件,因而也不能在報表中確認,企業(yè)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給企業(yè)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2.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

與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在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時,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

(1)該義務是企業(yè)承擔的現(xiàn)時義務;

(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3.最佳估計數(shù)的確定

(1)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連續(xù)范圍,且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則最佳估計數(shù)應按該范圍的中間值,即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shù)確定。

【例】預計將要支付的賠償金額為100-160萬元的某一金額,而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則預計負債的金額=(100+160)/2=130(萬元)。

(2)所需支出不存在一個連續(xù)范圍,或者雖然存在一個連續(xù)范圍,但該范圍內各種結果發(fā)生的可能性不相同。則最佳估計數(shù)按以下標準確定:

①如果或有事項僅涉及單個項目,則最佳估計數(shù)為最可能發(fā)生金額。

【例】某公司一項訴訟案勝訴的可能性為30%,敗訴的可能性為70%,如果敗訴,需要賠償100萬元。則該公司確認預計負債的金額為100萬元。

②如果或有事項涉及多個項目,則最佳估計數(shù)按各種可能發(fā)生額及發(fā)生概率加權確認。

【例】某公司銷售A產品的收入為1500萬元,A產品的質量保證條款為:產品售出后一年內如發(fā)生正常質量問題,公司將負責免費維修。根據以前的維修記錄,如發(fā)生較小的質量問題,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為銷售收入的1%;如發(fā)生較大的質量問題,發(fā)生的維修費用為銷售收入的2%,預計80%不會發(fā)生質量問題,15%可能發(fā)生較小質量問題,5%可能發(fā)生較大質量問題。則該公司確認預計負債金額=1500×(0×80%+1%×15%+2%×5%)=3.75(萬元).

4.虧損合同的會計處理

(1)待執(zhí)行合同變?yōu)樘潛p合同時,合同存在標的資產的,應當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guī)定確認減值損失,此時,企業(yè)通常不需要確認預計負債;會計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如果預計虧損超過減值損失的部分,那么超過的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2)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規(guī)定條件時,應當確認預計負債。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5.與重組有關直接支出判斷

支出項目包括不包括會計處理
自愿遣散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強制遣散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不再使用廠房的租賃撤銷費

借:管理費用

  貸:預計負債
將職工和設備從擬關閉的工廠轉移到繼續(xù)使用的工廠、剩余職工再培訓費、新經理的招聘成本、推廣公司新形象的營銷成本、對新營銷網絡的投資、未來經營損失
×
特定固定資產減值損失
×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更多推薦:【答疑周刊匯總】2023年中級會計職稱答疑周刊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