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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知識點:無效法律行為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上好佳 2021/02/24 16:39:52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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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預(yù)習知識點

知識點:無效法律行為

無效法律行為,是指雖已成立,但欠缺我國民事法律所規(guī)定的有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fā)生法律行為固有效力的法律行為。

(1)無效法律行為包括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

②通謀虛假表示而實施的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處理。

③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quán)益的

【注意】相對通謀虛假而言,惡意串通未必有虛假意思表示,且后者以損害他人的合法權(quán)益為認定要件。

④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或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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