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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法定約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5/06 11:22:38 字體: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已經起航,為幫助大家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中級會計職稱課程答疑板中精選了中級會計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并給出詳細答疑。以下是關于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職稱答疑精華

提問:

哪些是法定?哪些是約定?

回復:

以下內容,公司章程有規(guī)定的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適用: 
1.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3.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分紅和增資時認購增資的比例,全體股東可以另有約定。
6.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7.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股東,在其他股東主張優(yōu)先購買后又不同意轉讓股權的,對其他股東優(yōu)先購買的主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其他大部分規(guī)定,都是按照公司法的法定。

注: 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華: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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