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你,請向著目標繼續(xù)努力吧!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趕快打卡學習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吧!
知識點:動產質押
1.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質權生效: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3.流質條款無效:
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出質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質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提示】流質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有效。
4.范圍:
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財產的保管費用和實現(xiàn)質權的費用”。
5.質權人的權利:
(1)收取孳息;
(2)保全質權的權利;
(3)優(yōu)先受償;
(4)物上代位權。
因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教材和大綱暫未公布,以上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來源于2019年內容,大家可先學習,提前學掌握知識點。
別忘了,在你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這條路上,網校始終做你的引路人、你的影子,陪跑你的2020中級會計職稱備考之旅!加入正保會計網校>
相關推薦: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