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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知識點:經濟法主體的分類(05.0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5/09 15:50:25 字體:

知識點:經濟法主體的分類

分類角度 類別 具體內容
根據主體在經濟運行中的客觀形態(tài)劃分 國家機關 1)國家權力機關主要作為經濟決策主體出現(xiàn)在經濟法律關系中;
2)國家行政機關,特別是具有經濟管理職能的行政機關,主要作為經濟管理主體出現(xiàn)在經濟法律關系中(承擔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經濟運行的職能);
3)在某些情況下,國家機關或國家作為整體也可以作為經濟實施主體參加經濟法律關系(國家對外簽訂政府貸款或擔保合同,對內對外發(fā)行政府債券,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作為股東投資企業(yè))。
企業(yè) (1)企業(yè)在經濟法律關系中一般作為實施主體實現(xiàn),但個別依法具有經濟管理職能的特殊企業(yè)或公司,如有關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等,也是經濟管理主體;
(2)企業(yè)相對于其內部組織而言,也是經濟決策主體和管理主體;
(3)企業(yè)內部組織,如分公司、分廠、車間等分支機構或生產單位,雖無獨立法律人格,但在一定條件下也是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
事業(yè)單位 事業(yè)單位主要以經濟實施主體的身份參加經濟法律關系,但在根據法律授權或行政機關委托實施經濟管理職責時,是以經濟管理主體的身份參加經濟法律關系。
社會團體 當前,一些社會團體作為“第三部門”參加經濟法律關系,在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和政府職能轉換,維護正常經濟秩序,完善市場經濟功能中發(fā)揮了獨特的作用。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主要作為經濟實施主體參與經濟法律關系,一般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民 是重要的經濟法律關系參加者。
根據經濟法調整領域不同分類 宏觀調控法主體 調控主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fā)改委
受控主體:企業(yè)、個人、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
市場規(guī)制法主體 規(guī)制主體: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檢驗總局
受制主體:(同受控主體)

注意1:調控主體與受控主體,規(guī)制主體與受制主體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其權力、義務、責任也不同。

注意2:其中,調控主體與規(guī)制主體是主導者,但受控主體與受制主體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主動性,并非完全被動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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