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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jīng)開始,目前階段為預習階段,在2016年新教材還未發(fā)布前,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wǎng)校的預習班及零基礎班課程提前學習。以下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債務重組中,關于“將債務轉為資本”知識點的內(nèi)容。
2016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預習
第十二章 債務重組
第二節(jié) 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
知識點預習——將債務轉為資本
(1)債務人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重組債務,并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面值總額確認為股本;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市價)與股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重組債務賬面價值超過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收入。
(2)債務人為其他企業(yè)時,應當在滿足金融負債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重組債務,并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確認為實收資本;股權的公允價值與實收資本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重組債務賬面價值超過股權的公允價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利得計人當期營業(yè)外收入。
(3)債權人應當在滿足金融資產(chǎn)終止確認條件時,終止確認重組債權,并將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份的 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營業(yè)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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