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代理權的行使
1.濫用代理權的禁止情形——有代理權,不好好用。
?。?)自己代理:代理被代理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雙方代理:同一代理人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民事活動;
?。?)惡意串通: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后果:
(1)代理人濫用代理權的,其行為視為無效行為。
?。?)代理人給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以上內(nèi)容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整理的論壇學員分享的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日益緊張,你準備好了嗎?為了讓考生有充足的時間備考,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新課已搶先開通(免費試聽>>)!祝您夢想成真!
相關推薦: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計劃表
免費老師講座: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教材變動解析匯總
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對比情況匯總(含word版免費下載)
2015中級職稱教材上市 再購五冊直達免快遞費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