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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期將近!為了讓各位考生考前有所獲益,網校匯總了眾考生們在《經濟法》學習過程中存在的各類疑問,并將網校老師的答疑整理給大家,供大家探討學習,直至考試當天截止,祝大家備考愉快!
提問: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的區(qū)別
解答:
裁定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的過程中,就訴訟程序方面的問題依法作出的書面決定。
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的過程中,就當事人的實體方面的問題依法作出的書面決定。
裁定和判決屬于訴訟法的范疇。都是法院作出的。判決是指法院對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審理后對案件的實體問題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論性判定。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訴訟程序的事項作出的判定。兩者都是國家行使審判權,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結論性判定。
兩者的區(qū)別是:1.判決解決的是案件的實體問題,是對當事人的實體爭議和請求所作出的結論;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主要是法院行使指揮、協(xié)調訴訟活動權能的體現;2.裁定發(fā)生于訴訟的各階段,一個案件可能有多個裁定,判決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一般一個案件一個判決;3.裁定可采用書面形式,也可采用口頭形式,判決只能采用書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對管轄權的異議、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外,其他裁定一律不準上訴,一審判決可以上訴??梢陨显V的裁定,當事人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通過調解促使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而制作的法律文書。調解書,可以是法院作出,也可以是仲裁機構作出;是在調解后作出的。
注: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答疑板,網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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