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期將近!為了讓各位考生考前有所獲益,網(wǎng)校匯總了眾考生們在《經濟法》學習過程中存在的各類疑問,并將網(wǎng)校老師的答疑整理給大家,供大家探討學習,直至考試當天截止,祝大家備考愉快!
提問: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
解答:
如果沒有提及是沒有約定,或者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約定不明是有約定,但不明確。如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的,視為約定不明。
老師給您舉例說明一下,:比如,2017年7月1日甲向乙借了10萬,約定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丙為甲做保證人,與乙簽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期間為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這種約定視為沒有約定。那么,按法律規(guī)定,丙的保證期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如果約定不明,說明債權人從某方面來說存在一定程度的要求保證人對債務擔保更長的時間,比如,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因此,法律對這類保證合同給予更長的保證期間2年。
注:以上答疑精華來源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板,網(wǎng)校老師會針對已購課學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答疑。(網(wǎng)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如果你也有很多問題,無論是源于一道題還是一個知識點,都可以來網(wǎng)校與大家一起探討!去論壇>
考前加油站來啦:
漫漫備考路,大家已經走了大部分了!快要臨近終點,再堅持一下,你就是那個勝利者!現(xiàn)在大家要在家好好備考,認真對待考試,如果考前學習還有太多問題,建議報名考前點題密訓班,三位老師全程直播助力,考前救急就選TA,點擊了解>>
編輯推薦: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