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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審計師考試的備考已經(jīng)提上日程,正所謂: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學習這件事貴在持之以恒。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朋友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特意整理了中級審計師《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的預習知識點,希望學員可以根據(jù)網(wǎng)校預習計劃表來安排自己的學習進度。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審計法的概念、淵源和審計法律關系
(一)審計概述
1.定義:獨立的審計機構依法或者接受委托對被審計人的經(jīng)濟活動進行審查,并將結果向法定機關或委托人報告的活動。
2.分類:根據(jù)審計的主體和性質的不同,分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
(二)審計法的概念
1.審計法是調整審計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狹義的審計法僅指調整國家審計關系的法。
2.審計法的淵源
(1)《憲法》中關于國家審計的規(guī)定;
(2)審計法律——《審計法》;
(3)審計行政法規(guī)——《審計法實施條例》;
(4)部門審計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審計規(guī)章;
(5)地方性審計法規(guī)。
(三)審計法律關系
1.審計法的調整對象——國家審計關系
(1)審計機關與各級政府及本級各部門之間的審計關系;
(2)審計機關與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他使用財政資金的單位之間的審計關系。
2.審計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和內容
主體 | 國家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和第三方(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
客體 | 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反映在被審計單位的會計憑證、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中 |
內容 | 在審計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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