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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轉發(fā)江蘇《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2023年初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為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繳費時間為7月29日~8月18日,詳情如下。
關于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jù)《關于做好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8〕38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中級經濟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初中級經濟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二)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考后審查總體情況進行會商,并形成終審意見。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qū)設置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11月11日 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2 | 11月11日 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3 | 11月12日 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
4 | 11月12日 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yè)知識和實務》 |
(各專業(yè)類別的批次劃分待考試報名結束后確定)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設置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置工商管理、農業(yè)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yè)類別。
考試形式均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進行模擬測試,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初中級經濟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科目《專業(yè)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初中級經濟考試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級別及專業(yè)類別的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
初中級經濟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三)初中級經濟考試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紙鰝溆胁莞寮?,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四)初中級經濟考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guī)則》(附件2)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3)。
四、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guī)范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工作,初中級經濟考試在報名中遵循如下規(guī)則:
(一)應試人員報名參加考試時,須確定唯一的一個考試級別、一個報考專業(yè),并選擇該級別和專業(yè)對應的《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和實務》科目中的一個或全部。
(二) 應試人員確定報名參加某個級別和專業(yè)的考試后,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取得證書后,相應級別和專業(yè)的成績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不再具有滾動期內的有效成績。
(三)在一個成績滾動周期內,每名應試人員對應唯一的檔案號,應試人員可在準考證上查看檔案號。
(四) 應試人員報名時,如果有尚在滾動期內的合格成績,成績管理的原則如下:
1.應試人員報考與上一考試年度同一級別、同一專業(yè)的考試,舊的檔案號沿用,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2.應試人員報名參加不同級別的考試,則合格成績的滾動期結束;
3.應試人員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可以沿用舊的檔案號報名與該公共科目相同級別、與上一考試年度不同專業(yè)的考試,公共科目合格成績的滾動期接續(xù)計算;
4.應試人員的專業(yè)科目合格成績在滾動期內,如果新報考專業(yè)與該成績對應的專業(yè)不同,則該成績的滾動期結束,應試人員獲得一個新的檔案號;此類應試人員需聯(lián)系當?shù)乜荚嚈C構,方能報名參考。
五、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yè)務素質,符合初中級經濟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yè)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yè)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1. 高中畢業(yè)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0年;
2. 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6年;
3. 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4年;
4. 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2年;
5. 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滿1年;
6. 具備博士學位。
(三)江蘇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yè)人員請具體按照《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職業(yè)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江蘇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yè)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號)(網址:)條件要求進行報考。
(四)知識產權專業(yè)人員于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guī)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初級職稱,可作為報考知識產權專業(yè)中級經濟考試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
六、報名
(一)報名日期和網址。2023年度初中級經濟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日期為2023年在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為:。
(二)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guī)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
特別提醒: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jiān)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考生請仔細閱讀《報考指南》()第六條核查與監(jiān)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三)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
(四)網上繳費。考試繳費時間為7月29日~8月18日。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五)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1月6日~10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報考注意事項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xù)更新)》(網址:),明確有關學歷、專業(yè)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xù)報名。
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未開始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完成注冊,減少報名開始后個人學歷、學位的驗證時間。
(一) 一般情況報考流程
1.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注冊提交 24 小時后,且在線學歷、學位信息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tǒng),在閱讀《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yè)工作年限、所學專業(yè)、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yè)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yè)、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tǒng)后,直接填報個人 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 經 24 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 次登陸網報系統(tǒng)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tǒng)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報考人員如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系統(tǒng)自動生成《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jù)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報考人員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中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tǒng)中根據(jù)報考級別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 (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zhèn)洳椋?/p>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1.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2.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lián)系報名考區(qū)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
考試機構在報名期間將對報考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考人員仍可進行繳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審查對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2.審查時間。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index.html)將在考后60日內發(fā)布初中級經濟師考試成績,屆時我省將在2024年1月上旬在“江蘇人事考試網”(網址:)發(fā)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的手機號碼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3.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4.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人事考試網()——專業(yè)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5.考后審查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考后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可自接到查看審查結果短信通知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qū)市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lián)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4)。
6.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證書發(fā)放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文件規(guī)定和要求,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
十、收費事宜
根據(jù)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23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十一、考試大綱及教材征訂
(一)2023年版初中級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 http://)公布。
(二)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初級、中級考試用書。
十二、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考試報名期間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二)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答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
(三)考試過程中,考生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加強衛(wèi)生防護。
附件:1.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機考考場規(guī)則
3.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4. 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初中級考試 | 工作安排 |
7月28日9:00~8月11日16:00 | 各考區(qū)組織經濟考試報名工作 |
7月29日~8月18日 | 考試繳費 |
10月上旬-11月上旬 | 組織考區(qū)、考點系統(tǒng)管理員培訓 |
10月27日前 | 上報機考系統(tǒng)考場編排數(shù)據(jù)(不含照片) 上傳準考證數(shù)據(jù) |
11月6日-10日 | 提供準考證下載打印服務 組織監(jiān)考等考務人員培訓 落實考務組織及后勤保障情況 |
11月9日-10日 | 考點考前準備、檢查驗收、封閉考場 |
11月11日、12日 | 實施考試,當天上報機考作答數(shù)據(jù) |
11月15日前 | 下載機考考后數(shù)據(jù) |
11月17日前 | 接收考后規(guī)則模板 |
11月29日前 | 上報機考成績數(shù)據(jù)(OMR)并評分 處理違紀 歸檔、生成合格人員 |
12月4日前 | 完成數(shù)據(jù)校驗 |
考后60日內 | 人社部考試中心公布考試成績 |
2024年1月上旬 | 初中級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證書領取人員 |
附件2
機考考場規(guī)則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三、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
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四、按照考試系統(tǒng)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發(fā)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自覺接受監(jiān)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
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附件3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嚴禁攜帶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guī)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針對部分運算量較大的科目,考場備有草稿紙,應試人員應試時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
四、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tǒng)計時器為準。
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結束前15分鐘可提前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的應試人員,兩科目考試在同一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xù)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五、登錄考試系統(tǒng)后,認真閱讀《考場規(guī)則》及《操作指南》。
六、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如違反考場規(guī)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有關規(guī)定處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tǒng)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
附件4
咨詢服務電話
一、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0515-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4-80829370
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12333(或查詢
報名文件)
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省級機關管理干部學院):025-52316268、83308979
二、考后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社局專技處:025-68788058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6-85798231、85768098,
常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9-85681918,
蘇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人社局專技處:0515-80500738
揚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zhèn)江市人社局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人社局專技處: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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