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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根據“黑龍江2021中級經濟師報名通知”可知,黑龍江2021年中級經濟師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名信息確認后須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
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須按報名系統(tǒng)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以下為黑龍江2021年中級經濟師告知承諾制有關規(guī)定: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的有效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任一有效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聯系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修改。
(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核查貫穿本項考試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與監(jiān)管。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截至本項考試下一年度報名日期前一日,仍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三)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四)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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