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中級經濟師 · 經濟基礎知識精選知識點】合同的擔保
1.合同擔保的法律特征:
(1)具有明確的目的性:督促合同義務人積極履行義務。
(2)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
(3)具有從屬性。
2.合同擔保的形式
(1)保證
①擔保人資格: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位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而國家機關和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能作為保證人。
②擔保方式: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只對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承擔補充責任。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2)定金
定金具有擔保效力。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與定金存在差別,不能并用,只能選擇其一適用。
定金罰則與違約金的區(qū)別主要表現在:定金在合同履行前交付,違約金在違約行為發(fā)生后交付;定金具有證明合同成立和預先給付的效力,違約金沒有;定金起擔保作用,違約金則是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為幫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備考2021年中級經濟師,網校根據經濟師教材,按照章節(jié)上線了63天打卡計劃,每天一個精選知識點+3道精選練習題~打卡規(guī)則屬于自由模式,大家可以隨時開始,隨時學習!
用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會計愛打卡”小程序。
小伙伴們是不是覺得意猶未盡吶?購買中級經濟師的相關課程就可查看更多更全面的知識點、習題與課程等內容哦!網校優(yōu)秀講師幫你抓重點、提煉考點!快去入手吧!立即購買>>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