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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財政稅收精講:我國分稅制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2/08 10:44:03 字體:

201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備考開始啦,網校經濟師頻道特別整理了中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稅收專業(yè)教材的重點考點,希望提前掌握,以備迎接201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

  二、我國分稅制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我國從1994年開始實行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

  (一)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和支出的劃分(了解)

  (二)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收入劃分(掌握)

  根據(jù)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收入。

  中央固定收入

  維護國家權益、實現(xiàn)宏觀調控所必需的稅種

  關稅,海關代征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消費稅,中央企業(yè)所得稅和上繳的利潤,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所得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yè)稅、所得稅、利潤和城建稅,外貿企業(yè)的出口退稅等。

  地方固定收入

  適合地方征管的稅種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煙葉稅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同經濟發(fā)展直接相關的主要稅種

  1.增值稅:中央75%;地方25%;

  2.資源稅: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央,其余資源稅歸地方

  3.證券交易印花稅: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4.所得稅收入

  鐵路運輸、國家郵政、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yè)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fā)銀行、中國農業(yè)開發(fā)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yè)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歸中央政府外,其他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收入實行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現(xiàn)在共享比例:中央60%;地方:40%

  5.外貿企業(yè)出口退稅,在維持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shù)不變的基礎上,對超基數(shù)部分,從2005年1月1日1起,中央、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負擔

  【例題1·單選題】(2007年)在我國分稅制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的稅種是( )。

  A.增值稅

  B.消費稅

  C.所得稅

  D.印花稅

  【正確答案】A

  【例題2·單選題】根據(jù)分稅制體制規(guī)定,將同經濟發(fā)展直接相關的主要稅種劃分為( )。

  A.中央稅

  B.中央地方共享稅

  C.地方稅

  D.中央地方共管稅

  【正確答案】B

  (三)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稅收返還數(shù)額的確定

  以1993年為基期核定。

  1993年中央凈上劃收入全額返還地方。1994年以后,稅收返還額在1993年基數(shù)上逐年遞增,遞增率按本地區(qū)增值稅和消費稅增長率的1:0.3系數(shù)確定。1994年后上劃中央的收入如果達不到1993年基數(shù),相應扣減稅收返還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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