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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額超過30萬后,需要交哪些稅?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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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定期定額超過30萬后,通常需要繳納以下稅款:
增值稅
- 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1% 。
-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附加稅
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jù)。
- 城市維護建設稅:市區(qū)稅率為7%,縣城、鎮(zhèn)稅率為5%,其他地區(qū)稅率為1% 。
- 教育費附加:費率為3% 。
- 地方教育附加:費率為2% 。
個人所得稅或企業(yè)所得稅
- 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如果是核定征收,通常采用定期定額或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征收。
- 定期定額征收:稅務機關(guān)直接核定一個固定的稅額。
- 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對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個人所得稅。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 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12/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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