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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詢一下,我們公司承包了20所學校的食堂,像這塊學生的餐費收入免增值稅嗎?或者您這邊有沒有相關的這方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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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如果你們公司承包的學校食堂符合相關規(guī)定,學生的餐費收入是有可能免征增值稅的。具體依據如下:
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 號)規(guī)定,提供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的收入,是指對列入規(guī)定招生計劃的在籍學生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其中包括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高校學生公寓和食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82 號)第三條規(guī)定,對高校學生食堂為高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免征營業(yè)稅;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
前提條件:
學校食堂是指依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 14 號)管理的學校食堂。也就是說,食堂的運營管理需要符合該規(guī)定的要求,包括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餐飲服務標準等方面。
提供餐飲服務的對象是學校的在籍學生,且收費標準符合相關規(guī)定。如果存在對學生超標準收費或其他不符合規(guī)定的收費行為,可能無法享受免稅政策。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你們公司承包的學校食堂的學生餐費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
10/23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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