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跟中國電信翼支付平臺簽協(xié)議,使用他們平臺進行銷售貨物,消費者消費付款后款項由翼支付平臺扣除手續(xù)費再打給我們公司,然后我們公司再開票給消費者,這樣合規(guī)嗎?還是應該我們開票給平臺,平臺給消費者開票。 我們公司開票是開給消費者,收款是中國電信打款給我們,導致資金流和發(fā)票流不一致,會有風險嗎?

m8643_21788| 提問時間:08/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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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線上銷售就是這么做的,正確的完全沒有問題。 本來就是你銷售出去,不是你銷售給電信,電信在銷售的 就是你們開給客戶
08/26 10:57
m8643_21788
08/26 11:03
回款抬頭和開票抬頭不一致,有影響嗎
郭老師
08/26 11:05
不影響 線上銷售都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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