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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個題不明白,預扣預繳的稿酬費個人所得不是按>4000,按收入*(1-20%)*20%嗎?為什么要換綜合 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收入的56%?

m52494718| 提問時間:07/0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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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同學你好,稿酬所得有優(yōu)惠,打七折,(1-20%)×0.7=0.56
07/0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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