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這兩題怎么算呀,一直算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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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第一步:計算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2023 年 5 月末留抵稅額-2019 年 3 月末留抵稅額=1500-200=1300(萬元)。
第二步:計算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gòu)成比例×60%=1300×80%×60%=624(萬元)。答案選 D。
06/30 19:14
葉慧老師
06/30 19:19
第一步,根據(jù)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所得稅率表,應(yīng)納稅所得額超過 50 萬元的部分,稅率為 35%,速算扣除數(shù)為 65500 元。
第二步,計算應(yīng)納稅所得額,應(yīng)納稅所得額=經(jīng)營所得-專項附加扣除-起征點2500000-36000-60000=2404000(元)。
第三步,計算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稅額=應(yīng)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404000×35%-65500=841400-65500=775900(元),應(yīng)選擇選項C
酒辭
07/01 00:40
可是老師這題答案選D不選C唉
葉慧老師
07/01 08:33
不好意思,沒考慮到個體戶不超過200萬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應(yīng)該是(2000000×35%-65500)/2+404000×35%=317250+141400=458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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