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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孫某20XX年5月的收入如下: (1)取得保險賠款30000元。 (2)取得非上市公司投資分紅股息10000元。 (3)購買體育彩票中獎8000元。 (4)刮出有獎發(fā)票中獎1000元。 (5)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含增值稅)105000元。 (6)出售家里自用且已使用6年的唯一住房,扣除當初購買房子的價值和售房時按規(guī)定繳納的各項稅額后,取得凈收入160000元。 (7)在參加某商場組織的有獎銷售活動中,中獎所得共計價值30000元。將其中的10000元通過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贈。 (1) 填空題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計算孫某7月份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 保留2位小數(shù)

84785008| 提問時間:06/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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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wù)師,審計師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fā)給你
06/16 19:20
暖暖老師
06/16 19:28
1)取得保險賠款 30000 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2)取得非上市公司投資分紅股息 10000 元,按 20%繳納個人所得稅,應(yīng)納稅額=10000×20%=2000 元。 (3)購買體育彩票中獎 8000 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4)刮出有獎發(fā)票中獎 1000 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5)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含增值稅)105000 元,應(yīng)繳納的稅費=105000÷(1+5%)×(1-20%)×10%=8000 元。 (6)出售自用且已使用 6 年的唯一住房取得凈收入 160000 元,免征個人所得稅。 (7)中獎所得 30000 元,扣除捐贈后的應(yīng)納稅所得額=30000-10000=20000 元,捐贈限額=30000×30%=9000 元,10000 元捐贈可全額扣除,應(yīng)納稅額=(20000×20%)=4000 元。 綜上,孫某 7 月份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8000+4000=14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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