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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脫貧捐贈不是不能據(jù)實扣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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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可以全額抵扣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yè)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qū)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jù)實扣除。
05/0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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