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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嗎?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那不是國家機關、國企和事業(yè)單位還需要回避嗎? 第十六條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任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回避制度。   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lynn| 提問時間:04/0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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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
CC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你好,是需要回避的
04/01 12:04
lynn
04/01 12:29
那單位主管直系當出納呢
lynn
04/01 12:29
單位法人、領導
CC橙老師
04/01 12:47
主管是指,是什么單位?規(guī)定上只有領導人,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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