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下,不動產(chǎn)銷售業(yè)務(wù)中,房管局計稅的評估價高于不動產(chǎn)銷售合同價,收入是按計稅評估價確認,還是按銷售合同價確認?增值稅申報表上,評估價高于合同價的按未開票收入錄入,是嗎?那會計報表上的收入是按發(fā)票計算的,低于評估價,差額怎么做賬啊

好女子| 提問時間:03/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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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CMA,稅務(wù)師,中級會計師
您好!稅法的要求不影響你的賬務(wù)處理,財務(wù)上還是按照合同金額來確認后入的,差額不需要確認
03/27 16:53
好女子
03/27 17:52
丁老師,那增值稅申報表的收入和會計利潤表的收入有差額,怎么解決呢?
丁小丁老師
03/27 20:47
您好!這個差異是正常的,沒有說這兩者的收入必須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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