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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卡)再對外銷售怎么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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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對于購買預付卡交易,53號公告規(guī)定,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這是因為售卡方雖收款但實際未提供商品或服務,不符合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條件。售卡方未實際納稅,所以購卡方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開具的發(fā)票只是作為資金收付憑證使用,屬于《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中的“未發(fā)生銷售行為不征稅”項目,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
03/21 20:51
劉艷紅老師
03/21 20:52
“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shè)601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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