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我單位是事業(yè)單位,之前房租收入收到時借:銀行存款、貸:應繳財政款;上繳時借記:應繳財政款、貸:銀行存款。根據(jù)新的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要求租金收入計入其他收入,那我上繳財政時,賬務怎么處理?怎么記賬?

m505851368| 提問時間:03/1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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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在收到房租時,應首先確認收入,此時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收入。這一步驟是將收到的租金計入事業(yè)單位的其他收入科目,反映了事業(yè)單位因出租房屋而獲得的收益。 當需要將這部分收入上繳財政時,由于已經(jīng)將其計入“其他收入”,此時無需再通過“應繳財政款”科目進行處理。而是直接通過銀行轉(zhuǎn)賬等方式上繳財政,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或財政專戶存款等科目,根據(jù)具體的上繳賬戶而定),貸:銀行存款(或相應的支出科目,表示資金流出)。
03/1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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