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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異地有個項目從2021年始_2022年底已完工,但異地項目所在地稅局現(xiàn)在要我們補報2021年8月到2024年1月該項目的個稅,然后注銷外經證就不會產生納稅義務了,那我補報個稅的這些人員工資計入勞務成本嗎?

m1329668| 提問時間:02/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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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對的 計入成本
02/2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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