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企業(yè)為我國一家居民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計入成本費用實際支付合理的工資180萬元(其中殘疾人員工資3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3.6萬元,發(fā)生職工福利費27萬元,發(fā)生職工教育經費4.2萬元。 計算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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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工資納稅調減30
工會限額180*2%=3.6,不需要納稅調整
職工福利限額180*14%=25.2,納稅調增27-25.2=1.8
職工教育限額180*8%=14.4,不需要納稅調整
應納稅調減的應納稅所得額=30-1.8=28.2
2023 11/20 21:32
m7305_54468
2023 11/20 21:38
老師如果這個有35萬的技 術開 發(fā)費需要怎么進行納稅調整處理呢
冉老師
2023 11/20 21:38
如果是研發(fā)費用的話,100%加計扣除,納稅調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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