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個人在境內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發(fā)生的支出,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yè)以發(fā)票外的其他外部憑證和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共同接受非應稅勞務的其他企業(yè)以企業(yè)開具的分割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比如說是電費是共同產生的,實務中,如何解決?進項稅如何解決?發(fā)票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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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0/03 14:30
廖君老師
2023 10/03 14:35
您好,實務中就是分割單或轉售,轉售才能雙方都抵扣進項
1.A公司沒有食堂,C公司有食堂,A公司的員工去C公司食堂就餐,A公司和C公司可以簽訂一個共建食堂協(xié)議,平時食堂的食材由C負責統(tǒng)一采購并取得抬頭為C公司的發(fā)票或收據(jù),月末,由C公司制作食堂費用分割單(一式兩份),C公司分別向A公司收取食堂費用,A公司憑食堂費用分割單與支付憑證在職工福利費科目列支食堂費用;C公司在沖減了A公司的費用后,用職工福利費科目列支。
注意:分割單不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抵扣憑證抵扣增值稅!
2.1、 如果承租方和出租方都是一般納稅人,建議不用分割單,直接讓出租方轉售,開具相應部分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租方進行抵扣。如電費進行轉售,這樣雙方都能相當?shù)挚圻M項稅。
2.2如果承租方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其采用簡易計稅方式,不能抵扣進項稅,可以直接用分割單形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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