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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業(yè)委托乙企業(yè)加工一批煙絲,甲提供的原材料成本為20萬,支付乙加工費3萬元,乙企業(yè)按照本企業(yè)同類煙絲價格36萬元代收代繳甲企業(yè)消費稅10.8萬元,甲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煙絲的10%按照3.6萬元平價銷售給職工,25%以12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丙卷煙廠,另有5%因管理不善發(fā)生毀損。則甲收回?zé)熃z后的上述行為應(yīng)繳納消費稅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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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21 21:07
施巧云老師
2023 06/21 21:11
甲企業(yè)收回的煙絲 10%按照 3. 6萬元平價銷售給消費者,沒有超過 受托方計稅價格,不需要繳納消費稅; 25%以 12 萬元的價格銷售給丙卷煙廠,需 要計算繳納消費稅 = 12X30%-36X25%X30% = 3. 6-2. 7 = 0. 9 (萬元) ; 另有 5%因 管理不善發(fā)生毀損,增值稅需要做進項稅額轉(zhuǎn)出,但消費稅不作處理,即消 費 稅不計也不抵。
m4083_6118
2023 06/22 20:41
請問老師 受托方的計稅價格是怎么算的呀
施巧云老師
2023 06/22 20:49
受托方有同類產(chǎn)品的售價就按同類,沒有的就按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費等作為消費稅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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