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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22年支付的房租,23年4月了還沒有收到發(fā)票,支付的房租已經攤銷了,具體如下: 支付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其他應付款—墊資人 支付墊子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墊資人 貸:銀行存款 攤銷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管理費用 那么收到發(fā)票時應該如何處理呢? 這筆賬應該如何調整呢? 會計分錄怎么做呢?

84784982| 提問時間:2023 04/1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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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你好,收到發(fā)票的時候,把發(fā)票直接附在這個憑證后面就可以。
2023 04/11 09:11
84784982
2023 04/11 09:14
如果是23年6月份收到發(fā)票,就直接把發(fā)票附在6月份的攤銷嗎?還是直接附在貸銀行存款那筆分錄呢?
東老師
2023 04/11 09:15
附在攤銷的憑證后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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