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局公告2017年40號,(二)企業(yè)取得研發(fā)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fā)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fā)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加計扣除研發(fā)費用按零計算。 問題:1,“從已歸集研發(fā)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這里的被減數(shù)“已歸集研發(fā)費用”,是指計算加計扣除費用的“基數(shù)”,還是指“計算確認后”的加計扣除費用? 2.這里的意思只是說,如果有下腳料等特殊收入,計算加計扣除的基數(shù)要扣減,實質上就是不讓產生特殊收入對應的材料“加計扣除”,但是“據(jù)實扣除”還是可以的,是嗎? 3.請舉例子說明這個規(guī)定。

丟了玉兔的嫦娥| 提問時間:2023 03/26 11:37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稅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師
1.這里是加計扣除費用的基數(shù)的。 2.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2023 03/26 12:35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