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在喪失對原子公司的控制權時(60%→40%),在合并財務報表層面按該日公允價值對所持的剩余股權進行重新計量。這樣會導致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的該項長期股權投資金額不一致,以后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基礎和結果就會不同。 請問,(1)對于原母公司來說,喪失控制權以后,就不用再做合并報表了,那該項長投在合并報表層面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xù)的權益法核算,計算這個數(shù)還有什么意義呢?畢竟原母公司是要按個別報表的金額來進行后續(xù)計量。 (2)或者說,如果原母公司還有其他子公司,所以年末還需要繼續(xù)做合并報表,此時長投在合并報表層面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xù)的權益法核算才能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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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喪失對原子公司的控制權后,是有可能就不把這個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中了的,但是還是要在報表中體現(xiàn)這個喪失控制權的過程,因此需要對剩余的股權投資進行核算,并不是只有后面這個納入到合并范圍中這個才是有用的
2023 03/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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