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他說根據18年新出的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老師,確定是2023年12月31之前嗎?這是你給我的答案,老師確定是2023年嗎?

84784982| 提問時間:2023 01/12 19:04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為扎實做好“六?!惫ぷ鳎M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延續(xù)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guī)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2023 01/12 19:07
84784982
2023 01/12 19:09
老師,意思是我的回答是正確的對嗎?是最新的是嗎?
郭老師
2023 01/12 19:11
是的是的,延期到2023年了。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