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看一下這個題目中的答案,答案對使用過舊貨(非固定資產(chǎn)),用的是百分之3。沒有按照百分之3減按百分之2,解析矛盾 是錯了嗎

m11717666| 提問時間:2022 07/0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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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稅務(wù)師
答案是沒有錯的。對于銷售舊設(shè)備部分,答案是按照減按百分之二計算的。正常銷售的部分用的是百分之三的征收率。您再仔細(xì)看一下。
2022 07/09 09:12
m11717666
2022 07/09 11:56
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我知道是按照百分之3減按,百分之2的。 我的問題是銷售使用過的物品(非固定資產(chǎn)),30000,是按照百分之3,減按百分之2,還是不減按。
稅法老師
2022 07/09 12:04
只有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和舊貨有稅收優(yōu)惠,銷售其他使用過的物品沒有減按2%征收的規(guī)定。
m11717666
2022 07/09 12:09
銷售使用過的物品,和銷售使用過的舊貨,的區(qū)別是什么呢
m11717666
2022 07/09 12:09
就是什么舊貨,什么是使用過的物品?怎么區(qū)別呀?
稅法老師
2022 07/09 12:41
如果是銷售舊貨,題目會明確提示“舊貨”。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 減按2%征收增值稅。舊貨,是指進(jìn)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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