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急 1、E(出口商)和I(進口商)簽訂買賣合同,貨物為A款衣服1000件,B款衣服2000件,兩款衣服的單價相同。I商據(jù)此開出了信用證。后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同意將貨物改為A款衣服1500件,B款衣服1500件。由于時間緊迫,I商提出不修改信用證,向E商提供了保函,保證即使單據(jù)上顯示A款衣服1500件,B款衣服1500件也會付款。E商向銀行提交了單據(jù)(顯示A款衣服1500件,B款衣服1500件),買賣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和E商的保函。請問,銀行有付款的義務嗎?為什么?E商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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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這里開出了信用證,那么這個開具信用證的銀行就是有義務要支付這個款項。
2021 12/10 22:20
陳詩晗老師
2021 12/10 22:20
但是對于那個修改的信用證不認,這個也是必然的,這種情況你可以向那個實際債務人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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