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在學習cpa財管的平行結轉分步法有個疑問:比方說某產品需經過兩個步驟的加工才能完工,在月初時第二步驟有在產品了,為什么在計算本月第一步驟的分配率時,分母數(shù)量上要包含第二步驟月初的在產品數(shù)量呀???我理解第二步驟月初在產品不是已經在上個月經歷了第一步驟的生產了嗎,本月應該不耗用第一步驟的成本呀 題目中計算第一步驟分配率時分母的88000+9000=97000就包含了月初第二步驟的在產品了,這是為什么呀?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首先,您這邊應該是沒有理解平行結轉分步法下在產品和完工品的含義,這個方法下的處理是比較特殊的。如下:
平行結轉分步法中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含義
平行結轉分步法下某步驟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與月末在產品之間的分配時,這里的完工產品是指企業(yè)最終完工的產成品;這里的某步驟在產品,是指廣義在產品,即:本步驟尚未加工完成的在產品和本步驟已完工但尚未最終完工的所有后續(xù)繼續(xù)加工的在產品、半成品。
所以本題在計算分配率的時候,分母中要包含本步驟已完工但是尚未最終完工的第二步驟的月末在產品9000件。
您理解下,如果還有問題歡迎隨時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